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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9/2019-00088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2月15日
标  题:
中卫市委编办关于2018年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中卫市委编办关于2018年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0.99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6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2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8.44万元,增长76.14%,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机关运行费除了日常公用经费,新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1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6.11万元;接待费0.57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无任何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占用办公用房面积198平方米;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1.15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6.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支出,无重点项目,暂末开展预算绩效工作,根据相关文件,我单位将探索推进绩效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名 词 解 释

1.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本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统一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对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 机构编制“三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上年结转资金: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由财政部门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

7.基本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

8.项目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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