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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642300MB0A875042/2026-00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中卫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标  题:
中卫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中卫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的决策部署,执行全市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各县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和生态环保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分解、落实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评价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企业落实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履行合同、章程。

(四)开展全市产业调研分析,做好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策划论证和储备,负责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开展产业、目标企业和市场分析研判,负责建立招商引资目标企业库,策划制作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五)负责统筹来卫投资者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对接服务工作。协调、参与外来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项目的实施,帮助解决项目签约、落地、建设和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负责国内外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内外友好城市、驻外机构、商协会、驻卫机构等的联络对接。负责落实市政府签订的经贸合作协议。

(七)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整体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做好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项目等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依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设置3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人事、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工作。

(二)经济合作科。参与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落实市政府签订的经贸合作协议,负责与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络交流。负责来卫客商的接待服务,联络对接商协会等机构。负责全市在谈招商项目动态统计、跟踪、协调、服务等工作,建立重大项目、重要客商信息库。

(三)投资促进服务科。参与拟订全市产业布局规划和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负责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认定考核。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谋划征集,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落地招商项目的审查评估、跟踪服务和统计分析。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对外宣传。负责协调解决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三、人员编制

中卫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商务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3名。

办公地址: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3楼西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5-7077666

办公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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