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本级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强化土地调控,科学、合理确定年度供地规模,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上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各类用地需求,现制定中卫市本级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主要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2026年度中卫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012.72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9.29公顷,工矿用地193.27公顷;仓储用地5.04公顷;住宅用地20.3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8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54.1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83.43公顷,特殊用地21.3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文昌镇、迎水桥镇、宣和镇及中卫工业园区;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中卫工业园区和宣和镇、香山乡,重点保障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永康镇;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滨河镇、文昌镇,全部为存量建设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滨河镇、迎水桥镇及中卫工业园区;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东园镇、常乐镇、永康镇、迎水桥镇、兴仁镇、香山乡及中卫工业园区,重点保障新能源发电及配套升压站、储能电站等项目及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保障国道629线公路工程和沙坡头机场二期扩建项目,以及中卫工业园区、宣和数据集群等道路项目建设;特殊用地主要位于宣和镇、常乐镇、东园镇,保障沙坡头区公墓等项目用地。
二、供地政策导向
(一)坚持规划引领、城乡统筹。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围绕“大基地”建设和新能源、文化旅游、大数据等优势特色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用地,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保障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促进城乡协调并进。
(二)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认真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优先供应批而未供和存量土地,分类型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亩均论英雄”用地导向,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倒逼亩均产值提升,着力提升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严格项目用地准入,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促进经济结构升级。
(三)坚持探索创新、提升服务。进一步探索完善多样化的供地方式,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混合用地等供应模式。坚持扩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稳步推进土地二级市场,用好用活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坚持规范、公正、透明的供地运作,不断优化土地报批供地流程,继续推行“带方案供地”和规划联审模式,高效推进项目审批落地,提升用地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是规划引导,优化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旅游文体局、数据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等主管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引导项目合理选址,优先消化批而未供和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二是主动服务,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对重点项目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等措施,高效做好项目用地预审、报批、供应等全流程服务。三是科学编制,及时公开住宅供地计划。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对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及时、准确、规范做好拟出让住宅用地详细清单、出让公告、存量住宅用地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四是盯好落实,加强供应跟踪管理。合理安排供地时序,及时汇总计划执行情况,因特殊情况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统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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