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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8/2026-0006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7月21日
标  题: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精准完成第十二批国采报量工作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精准完成第十二批国采报量工作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统一部署,中卫市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工作。截至7月16日,全市59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完成报量,报量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完成。

本次报量工作中,中卫市59家公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采购需求量填报,实现应报尽报。各级医疗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数据填报和审核提交工作。

本次十二批药品集采共纳入294个采购品规,涵盖免疫抑制剂、抗肿瘤药物、精神类药品、心脑血管用药、降糖复方制剂、消化类药物等临床高频使用品类,覆盖内科、外科、妇科、精神科、肿瘤科、ICU等多科室诊疗需求,贴合群众长期慢病、手术、抗感染、移植等常态化用药刚需。本次集采多数品规申报生产企业数量充足,部分热门慢病、抗肿瘤品种参与企业超数十家,市场充分竞争,竞价空间充足,能够持续挤压药品虚高价格,切实降低患者自付费用,减轻群众长期用药负担,同时节约医保基金支出。

中卫市医保局依托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对全市医疗机构报量数据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关注“有需求不报量、报量不足”等情况,并结合临床需求变化、历史用量趋势等因素指导机构科学测算,确保采购需求量真实、合理、准确。通过逐级审核纠错,有效纠正数据偏差,报量精准度较往年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中卫市医保局将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配合做好第十二批集采企业投标报价、开标评审、中选结果确定等后续工作。同时,强化集采执行情况动态监测,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落实医保基金预付等保障政策,确保中选药品降价红利快速传导至参保群众,切实降低群众用药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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