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周期 | 检查比例 | 同一企业检查频次 | 检查依据 | 可联合检查部门 | 是否支持创建多个实施方案 | 是否为2026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备案 | 备注 |
| 1 | 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的监督检查 |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 定点医药机构 | 全年 | 100% | 2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是 | 是 | |
| 填表说明: 1、检查事项名称可结合《中卫市本级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进行确认; 2、检查周期填写时,若检查时间为“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则检查周期为全年;若检查时间为“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则检查周期为上半年,其他与此相同; 3、检查依据可参考本单位在政府网站公示的2024年度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中行政检查事项依据和《贺兰县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检查依据,确定检查依据时只需要法律法规赋予本部门检查权的条款项即可,不用选择具体检查内容的条款。 明确具体法规,具体条项。选择具体条款项时; 4、可联合检查部门若有,则填写相应联合部门;若无,则填写有关主管部门即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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