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2021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等重要论述精神,以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基础工作为抓手,统筹协调各方,夯实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式,落实三大责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1—11月份,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测算为0.050,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考核指标0.081以内;共发生10次自然灾害,造成36.51万人受灾,农经作物受灾面积6.06万公顷,未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共发生火灾1177起,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和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
一、牢牢稳控安全生产“基本盘”
(一)践行初心使命,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
我们时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把“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作为一项政治责任,主动担当,贯彻落实。一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宣贯。将有关内容列入年度宣传工作内容、列入安全监管干部培训主要内容进行重点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市安委会及时进行传达学习25次,组织专题培训3轮次,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500余场次,在主流媒体云端中卫客户端循环播放。二是高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落地生根。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重点工作及时作出批示、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11次常务会、6次专题会听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汇报、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重大问题,推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任务落实落细;11次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切实将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每年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和工作报告,并向全会报告工作情况。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工作,带队开展安全检查,亲临现场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三是将安全生产列入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标全面推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时修编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交通、电力等8项专项规划,将安全生产列入各专项规划整体推动。组织开展《中卫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回头看”,全面完成了54项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平台,对23家59处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控,对34家危化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全面实施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市应急局、中宁、海原县应急局均设立了执法支队和大队。42个乡镇建立了综合执法队伍,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配备了执法装备和办公用品,执法体系基本建立。
(二)健全长效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进行坐标式、精准化定位。一是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实施意见》,细化了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实行党政责任落实量化管理,得到自治区安委办推广肯定。制定了《党委常委、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工作清单》,修订了《中卫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市、县党委、政府每年上报年度安全生产述责报告1次,所有班子成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述职报告。二是夯实行业监管责任。修订完善了《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出台了《中卫市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督促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监管举措,履行监管职责,重要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切实杜绝“空位”“失位”现象。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党政干部绩效考核、干部职务晋升、奖励惩处、评先评优内容。宣传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列入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市发改、公安、交通、住建、旅游文体、消防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加强道路交通、旅游安全、消防安全、铁路沿线安全监管,安全监管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逐步完善。三是靠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大事故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起,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共8人,罚款506万元。四是严格督查考核促落实。市督检考办将安全生产列入全市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将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分值提高到3分;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占1.33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政府“6+9”重点工作,每月进行督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天元建筑公司纳入2021年企业“黑名单”管理。市安委办对各县区、部门进行四次专项督查,向市安委会各副主任(副市长)、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发送提示函12份,督促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探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方评估试点工作,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效果评估。五是狠抓隐患问题整改。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对我市开展了五轮次指导服务,反馈隐患问题859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国务院安委办光气化专家指导服务组对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指导服务,反馈隐患问题36项,已全部整改完成。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反馈问题19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六是完善构建“双预防”工作机制。在393家工矿企业建立了双预防体系,辨识各类风险点34814处,制定隐患排查清单3552个,上报检查记录4224万条,排查一般隐患83341处,整改83323处,整改率99.9%。排查重大隐患7处,整改7处,整改率100%。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全市共创建三级以上标准化企业110家(三级81家,二级29家),其中危化生产企业达标率96.3%;规模以上金属冶炼、建材、机械等工贸企业达标率90%。累计兑付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资金87万元。
(三)坚持依法治理,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应急管理治理能力、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通过宁夏十公示平台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6件、消防行政处罚66件,安全生产行政许可55件,消防行政许可198件;全过程记录存储各类音视频资料30.2GB。落实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政府法律顾问22名,重大执法事项统一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部门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均交由法制科进行审核、法制审核小组集体审核、党委会集体研究。二是安全生产法治学习教育深入人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参加了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市4271人参与竞赛,人均活力值6440;对市、县(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360余人,针对进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内容进行线上培训。各县区、各部门、企业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全员学习的新《安全生产法》。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的通知》,全面开展线上执法。录入执法人员99人,监管企业信息367条,开展执法活动259家(次),下发各类文书995份,立案查处26起,报送典型案例22个。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出台中卫市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加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应急管理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工作联络,及时移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和线索信息,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刚性,形成快捷高效的制止和打击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2021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移送司法机关9人,追究刑事责任9人。五是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化工企业实现自动报警联锁,重点铁合金、电石企业实现了自动化上料。全面推动“互联网+应急管理”工作,建成了中卫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管理平台和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实现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灾害数据信息化管理和区域灾害事故应急物资、队伍、救援方案一体化展示;建成了危险化学品一张图监测平台,实现了对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危化企业关键部位、关键装置、关键环节自动化监测;建成了中卫市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实现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展示、流程监控、事件处置等功能等,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四)突出关键环节,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坚持把隐患当成事故处理,采取领导带队督查、部门执法检查与企业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了“建党100周年”“岁末年初”“两节两会”及“五一”“十一”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坚持隐患整治无死角。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体系,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0170家次,排查整治一般隐患23743处,行政处罚208次,罚款247.144万元。二是坚持监管执法零容忍。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了一批违法违规违章情节严重的行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8681起,行政拘留27人;受理各类文化旅游投诉6起;责令停产企业2家,对1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拆除了生产设备设施。三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印发了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清单,细化任务592项,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2020年已完成整治477项,2021年集中攻坚完成75项,有40项任务正在整治中。排查突出问题81处,整改62处;排查重大隐患108处,已整改100处;计划制定制度措施83项,已制定出台71项。特别是集中解决了涉及重大隐患的香山公园隧道、黄河大桥东段1.2公里堤防设防标准低以及化工企业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四是城镇燃气整治深入开展。认真汲取湖北十堰“6.13”和沈阳“10.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迅速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燃气领域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共检查燃气企业111家次,燃气居民用户7.8万户,排查隐患问题82处,为1.04万户天然气用户更换物联网卡表,为6.3万户用户更换了金属波纹管。对全市拉运LNG、液化石油气的6家运输企业的运营资质,45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保险、车辆警示标志、车载智能监控设备、罐体检测报告、车辆技术条件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全面扎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五)突出重点领域,危化品短板逐步补齐
认真吸取全国各地危化品事故教训,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危化领域基层基础。一是重大危险源监管不断加强。采取“消地协作”“异地交叉”和“执法+专家”模式,全覆盖完成了我市23家企业59个重大危险源检查工作,发现隐患662项(火灾隐患56项),整改完成662项,整改完成率100%。应急管理部专项督导核查反馈隐患问题44项,整改完成44项,整改完成率100%。立案处罚重大危险源企业5家,罚款10.7万元。二是专家“会诊”机制不断健全。政府投入90余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在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安全监管和执法中邀请专家进行现场“会诊”,对全市3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52家(次),消除事故隐患250处,行政处罚2起,罚款8.17万元。2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主动拆除了生产设备,并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注销。三是高风险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精准实施。对3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定级工作,对评估为“红”色的2家危化品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对24家企业开展了“回头看”,促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四是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认真分析中卫工业园区安全容量,出台了《中卫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进一步提高行业安全准入门槛。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中卫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论证,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五是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开展。对全市13家涉及硝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反应工艺装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评估,其中6家企业已完成了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改造等工作,对3家未完成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改造等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二、紧紧盯住自然灾害“防抗救”
进一步明晰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分工,完善职责协同机制,拧紧“防”“抗”“救”责任链条,进一步加快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成立了中卫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实行书记、市长双主任制,按照“2+6+25”组织形式,设置了2个议事机构(1个安全生产委员会、1个减灾委员会),下设6个应急救援保障组和25个市级主管行业专项指挥部,形成层次清楚、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各守其责、齐抓共管的应急管理模式。修订完善了市应急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等议事规则和各类研判制度。印发了《中卫市自然灾害风险研判会商责任清单》,《中卫市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应急救援联络会商制度、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制度》等,持续推进应急管理合作协同,切实提升全市应对突发事件响应能力。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党组全部改党委,全面启动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二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双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高质量完成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按照“中卫经验”对全区其他市县开展综合风险普查进行了专题培训,为其他省市及宁夏兄弟市县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和交流推广;沙坡头区应急局被评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中卫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在自治区社会治理相关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7个(其中沙坡头区14个,中宁县3个);全面部署基层治理工作,乡镇“六有”、村(社区)“三有”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开,中宁县新堡镇农村消防“2343”模式“悄然走红”,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认可在全国推广;率先建成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2000平米科普体验基地1个,并在中卫香山公园建成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主题公园,促进防灾减灾安全文化与旅游文化的有机结合。三是自然灾害防治八大工程全面实施。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1.41万亩。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危房改造7647户,危房拆除9626户,实现全市C、D级危房动态“清零”。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成了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成立体综合气象观测网。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共配备各类先进仪器设备共51类1826件。普查综合减灾资源信息3549条;普查房屋建筑716110栋,市政桥梁77座,供水管线969条共计389.03公里,供水厂站44座;普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57处。四是抓实抓细灾害防治工作。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治工作。制定出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分工和协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拧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与救”责任链条。市、县森防指检查组多次深入林场、自然保护区及保护区周边村镇等重点防火区开展督查,共派出巡查督查组965个/次,派出工作人员2410人次,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持续抓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地震监测台站(台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协助自治区地震局完成了地震台站标准化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了2021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处置和2021年中、2022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研判工作,严密监视震动态,及时报告震情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持续抓好防汛抗旱救援工作。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防汛办采取联合检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开展防汛检查5次,黄河汛情检查3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24处,对全市58座水库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水库巡护人员进行调整落实并公示,健全完善应急抢险防御体系和应急度汛预案,加强防洪工程建设,落实人员、装备,确保汛期安全。五是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班。建立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应急值班员、驾驶员四级24小时应急值守体制,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推行了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智慧应急管理“一张图”信息平台,完成了26家企业的专线部署、物联网设备安装,平台系统已初步投入试运行。加强监测预警,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700次,电话、传真743次,发送手机短信193.93万余人次。制作各种气象服务材料689期,获领导批示37次,为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争取宝贵时间。
三、稳稳筑牢应急救援“压舱石”
着眼于打通事故防范最后“一公里”,全面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速、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应急保障基础不断夯实。建立了中卫市应急物资管理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调度。全市建有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25处,配备应急车辆474辆,通讯器材875部。二是应急救援体系更加规范。修订完善了《中卫市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中卫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40余部,组织成员单位修订现场处置方案80余部,全市组建应急救援队伍128支(专职27支,兼职101支)。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29个,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10个。海原县成功承办“应急先锋·2021”军地联合应急演练。中卫工业园区联合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组织了跨区域、跨行业企业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支持下,成功举办全区水上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中卫市抗洪抢险应急演练。成功处置甘肃省黄河兰州段油类泄漏安全隐患,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表扬,进一步检验了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救援能力。三是宣传教育培训常抓常新。邀请沈阳化工研究院、宁夏石化公司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采用理论授课+现场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500余名班组长、100余名安全总监开展了离岗培训轮训。打造中卫市防灾减灾教育体验馆1处2000平米,组织市民体验学习170余场次7000余人次;通过全市6个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公园,组织开展参观体验和培训活动200余场次12000余人次。启用特种设备实操培训基地,开展了8类特种操作证实操培训。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大型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周”宣传活动,在社区、集市、学校等集中组织开展6场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万余份,有效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一年来,中卫市应急管理局上下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想方设法加强管理,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深知,由于中卫设市晚、基础差、欠账多,在人才培养、监管水平、资金投入、执法能力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侥幸心理,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坚守安全发展“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治理能力,努力提升整体安全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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