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统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计划总结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24/2025-0008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统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12月18日
标  题:
中卫市统计局2025年工作总结暨2026年工作思路

中卫市统计局2025年工作总结暨2026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中卫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精准统计数据、优质统计服务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聚焦数据质量,强化统计调查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各专业常规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2024年四季度以及2025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规范推进月报、季报、年报的数据采集、多级审核与按时上报工作,加强数据审核、查询和评估,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动态监测经济运行态势提供精准可靠的第一手数据。二是稳步推进入规纳统工作,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精准梳理筛选“准四上”企业名单,全市“四上”企业总量突破780家,统计调查覆盖面持续扩大;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组织“四上”“四下”调查单位及时通过统计云平台上报数据,为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提供数据支撑。三是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形成多篇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有效参考。

(二)发挥统计职能,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一是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反映经济运行态势,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各类统计分析报告90余篇,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有力统计支撑。二是及时编印发放《中卫经济发展月报》《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卫经济要情手册》《中卫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为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经济数据信息,让统计数据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开账本”。三是积极回应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为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服务300余次,答复线上信息咨询30余次,通过简洁明了、生动形象的图表图形,直观展示经济数据,有效提升统计信息的可读性和统计部门的影响力。

(三)坚持宣传先行,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一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树立正确政绩导向。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市直机关科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中开展3场统计法专题辅导;邀请自治区统计局执法监督局负责同志在市直部门及国有企业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班宣讲统计法。二是推进统计法进企业,夯实源头数据根基。结合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普法和业务指导,明确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权利与义务以及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班中同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8场次。三是推进统计法进机关,强化依法治统合力。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部门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在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业务讲堂、工业统计知识暨工业发展现状培训班等培训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10场次,有效提升各部门、各层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认识。四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统计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中卫发布”“中卫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推送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经济形势分析等内容;利用市行政中心、政务大厅和鼓楼电子屏等平台播放统计普法宣传视频和标语,提升宣传吸引力;联合沙坡头区统计局在市文化广场举办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四)服务发展大局,做好各项普查调查。一是扎实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调查工作有序推进;利用微信公众号转载1%人口抽样调查相关内容,在城市频道、市区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营造1%人口抽样调查良好氛围;完成县(区)及村级边界核实调整、村级信息采集、村级样本建筑物标绘、调查小区划分及抽样框整理、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核查等工作。目前,已完成登记工作。二是有序推进五经普后续工作,在“中卫发布”微信公众号和《中卫日报》上发布《中卫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形成《中卫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等系列分析,用高质量分析全面展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三是提前谋划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成立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按照要求编制普查经费预算,为普查登记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深化改革创新,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推进电子台账,提升信息化水平。将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作为基层统计规范化的重要抓手,组织统计专业人员参加全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培训班,市、县(区)分级举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电子统计台账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远程协助、上门指导等多种方式,指导企业完成安装与使用。二是严格质量管控,守牢数据底线。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管理规定,切实守好入退库关口,对2023年以来的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虚假申报、违规退库等问题。将数据质量核查与统计业务指导相结合,线上线下核查1000余家(次),其中实地核查300余家(次),进一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三是深化诚信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开展“加强诚信诚实教育,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主题党日活动,研读《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交流诚信统计工作经验;集中观看孙述涛统计造假警示教育片,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与重点企业签订《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举办“诚信诚实守初心,依法统计担使命”政府开放日活动,全面解读统计工作流程、数据生产过程,展示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信任。

(六)强化统计监督,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执法基础。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执法依据、权限和流程;编印《统计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汇编》,将质量管控要求贯穿于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各环节;通过米博体育平台app网站和“中卫统计”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目前未收到相关线索。二是严格执法检查,震慑违法行为。围绕规模以上工业等10个重点专业,对30家单位的82项统计指标和3家企业(投资项目)入库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9家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加强业务指导,限期完成整改,持续夯实数据质量。三是突出问题导向,落实督察整改。把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2026年工作思路

(一)围绕一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的统计职业操守,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真实揭示经济运行态势,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要求,压紧压实全流程管控责任,持续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强统计数据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切实提升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做到全专业全过程全覆盖,以高质量统计数据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两大重点。一是持续深化统计领域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落实支持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优化服务业核算”等统计领域改革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扎实做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工作安排部署,全力以赴组织开展在我市举办的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认真抓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分阶段工作安排,选聘、培训普查“两员”,做好普查单位清查和普查小区划分,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动员,积极推进普查数据处理技术保障等工作,推动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抓实四项工作。一是扎实做好统计调查。常态化抓好常规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确保应统尽统、不重不漏,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新入库企业培训指导,围绕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填报规范、数据报送流程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企业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聚焦反映特色优势产业、区域协调发展、民生福祉改善等情况,认真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行业以及科技、投资、消费、能源等各领域统计调查监测,全力打造覆盖广泛、方法科学、标准规范、智慧高效的统计调查监测体系。二是持续优化统计服务。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实时跟踪主要经济指标变动情况,深入分析指标波动原因,精准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为宏观决策提供及时、精准的统计支撑。深化统计调查研究,收集第一手资料,形成数据详实、观点鲜明、对策可行的研究成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统计服务供给,及时、准确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三是切实加强统计法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单位)学习内容,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高运用统计思维把握经济规律、推动经济发展、提高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针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普法宣传,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自觉、调查对象依法配合意识。四是着力强化统计监督。扛牢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常态化培训、实战化练兵等方式,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教育引导统计执法人员恪守统计职业道德,确保执法公正、规范、文明。



中卫市统计局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