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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6-0006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标  题:
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6〕8号

报备申请单位

宁国运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卫新能源发〔2026〕26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

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5月12日-2026年6月11日

水土保持

监测单位

宁夏林源清泽水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宁夏希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2026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

0955-7067292

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宁水规发〔2023〕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核查对象从已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生产建设项目中抽取。对存在“监测季报和监测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被举报自主验收存在问题、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问题或隐患”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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