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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6-00029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2月26日
标  题:
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6〕4号


报备申请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申请文号

宁水建中心函字〔2026〕2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

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19日

水土保持

监测单位

宁夏清溪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宁夏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2026年2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

0955-7067292

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宁水规发〔2023〕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核查对象从已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生产建设项目中抽取。对存在“监测季报和监测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被举报自主验收存在问题、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问题或隐患”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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