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水务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水利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为规范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裁量权基准(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扎实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
2.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中卫市水务局
2026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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