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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6-0003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标  题: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米博体育平台app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4〕23号)要求,现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十七:中卫市存在用水结构不优、用水效益不高的问题。2022年,农业用水占比达到90.08%,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万元GDP用水量为242立方米,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84倍。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优化用水结构,提升用水效益,严格农业用水总量管控,万元GDP用水量完成年度目标。

二、整改措施

(一)制定《中卫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加强农业取用水管控,2024年全市农业取用水总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11.94亿立方米之内。

(二)严格落实自治区全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坚持新增取用水项目全面进行水资源论证,从源头上把住节水关口,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2024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实现《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目标要求。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提升全市水资源利用效率。2024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卫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2024年3月15日,市水务局印发《2024年中卫市水量分配计划》,将13.44亿立方米取水指标分配到各县(区),合理确定农业、工业、生活、生态取水指标,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2024年中卫市农业取水量为11.36亿立方米,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11.94亿立方米之内。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全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2024年至今,全市下发水资源论证报告及用水合理性分析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27份,其中市本级1份、沙坡头区17份、中宁县7份、海原县2份。2024年中卫市万元GDP用水量从2020年329立方米下降至211立方米,降幅35.9%,提前完成《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到2025年较2020年下降16%的目标值。

四、验收情况

经市水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0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0955-7067255

联系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水务局办公楼308室



中卫市水务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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