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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6/2026-0000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水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1月07日
标  题: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7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宁夏全域位于黄河中游,长期以来水资源粗放利用,2020年万元GDP耗水量178.6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在沿黄9省区中排名未位,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亦存在较大差距。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十四五”取水效率指标。

二、整改措施

(一)深入自查“水资源粗放利用”“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问题,全面分析问题原因,2022年6月底前提出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措施。

(二)坚持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服务业。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压减高耗水种植作物面积。细化分解年度指标,确保到2025年底,银川市万元GDP取水量较2020年下降16%,石嘴山市下降17%,吴忠市下降16%,固原市下降13%,中卫市下降16%,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11%。

(三)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推进农业节水领跑、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普及,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2022年12月底前,对高耗水项目摸排,建立台账,开展重点取水户水效评价,强化取水定额管控。2023年12月底前,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实行计划取水管理。

(四)积极推进河湖“清四乱”,加大河湖保护和治理力度。到2025年主要排水沟入黄口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自查“水资源粗放利用”和“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问题,全面分析问题原因,2022年1月2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卫市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方案》,为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制度保障;2022年至今,市水务局分批编制了第一排水沟等6条市级重点河湖健康评价报告及香山湖等16条重点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提供工作遵循。

(二)为强化以水定产,构建节水型产业体系,印发了《中卫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要点。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2022—2025年,市县两级落实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措施,制定印发了水量分配计划。2022年2月26日,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中卫市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2022—2025年)》,重点布局优质粮食、设施蔬菜、露地蔬菜等特色产业,严控水稻种植区域及面积,加大粮饲兼用型玉米、青贮玉米种植规模;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22年—2024年,我市实际完成高效节水灌溉56.2万亩。2024年中卫市万元GDP用水量为215.63立方米,较2020年降幅为28.9%,提前完成了较2020年下降16%的目标值。

(三)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制定印发了《中卫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城镇节水普及,开展节水型党政机关建设,2022年至今,中卫市本级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181家、两县一区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495家;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截至2024年度,辖区内共12家工业企业获批全区节水型企业称号;大力倡导工业节水改造督促沙坡头区7家企业进行工业节水项目建设;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分别实施完成了中卫工业园区水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和中宁县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及城区再生水管道联通工程;对全市工业企业全面摸排,建立高耗水企业台账;落实定额管理工作,全市共开展重点用水户水效评价工作24家,其中沙坡头区18家,中宁县6家;2022—2025年,各县(区)水务局分年度对辖区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下达用水计划。

(四)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2020年至今共整治水利部、黄委、自治区河长办等上级部门反馈及县(区)自查“四乱”问题1058个。通过制定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开展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河湖保护和治理力度;紧盯重点沟道水体水质变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主要排水沟入黄口断面开展月度水质监测,年均总体水质均达到Ⅳ类及以上。

四、验收情况

经自治区水利厅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9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0955-7067255

联系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中卫市水务局办公楼308室



中卫市水务局            

2026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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