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估意见的函
卫环函〔2026〕100号宁夏振岭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已收悉,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审核情况,现将审核评估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过你公司委托宁夏辰昇卓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继续实施本轮清洁生产审核。
二、按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请你公司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各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时向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申请验收。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