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批准结果信息

| 字号: 大 中 小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2/2026-03623
文  号:
卫环函〔2026〕9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9月21日
标  题:
关于明阳智慧(宁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估意见的函

关于明阳智慧(宁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估意见的函

卫环函〔2026〕97号

你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已收悉,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审核情况,现将审核评估意见函复如下:

一、你公司已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原则同意通过你公司委托瑞清(宁夏)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继续实施本轮清洁生产审核。

二、按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请你公司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各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时向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申请验收。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