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建立职责明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各县(区)将辖区农村污水处理站(厂)统一交由第三方公司运维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作为运维监管单位,加强季度水质检测监管和通报,每年组织相关乡镇、各部门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维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区)对标《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创新优化运维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机制,提高运行和维护能力。沙坡头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交由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运维;中宁县建成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由宁夏环保集团中宁公司负责运行维护;海原县通过公开招标,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交由大连安能杰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中天海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负责运维,保障建成的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因地制宜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进行项目谋划。2026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4个,其中续建2个,为中宁县余丁乡永兴村、黄羊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和沙坡头区兴仁镇街道和洪水河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新建2个,为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时庄村污水管网铺设项目和中宁县东华村污水管网铺设项目。截至目前,4个项目均已完工。全市共有443个行政村,组织县(区)按照“三基本”(基本看不到“脏乱差”、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标准对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行政村开展核查评估,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行政村287个,治理(管控)率达到64.8%(其中,沙坡头区达到62.3%、中宁县达到72.9%、海原县达到60.1%),完成了年度63.2%的目标任务。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强化治理项目和设施运维资金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目前,沙坡头区和中宁县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保障运维管理单位运维经费及时、足额拨付,激励运维管理单位增强设备检(维)修频次,强化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海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经费暂未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日常运维所需经费,根据实际运维需求,按程序向县政府提交经费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统筹安排,保障运维工作有序开展。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群众自愿、整村推进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改厕模式,稳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在近郊村,建设完整下水道式卫生厕所;在集中村,主推小型集中管网收集模式,厕所粪污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在散居村,推广钢筋混凝土三格式化粪池户厕。2026年自治区下达中卫市农村户厕建设任务4450座(沙坡头区450座、中宁县500座、海原县3500座),截至目前,已完成4421座(其中:沙坡头区421座、中宁500座、海3500座),完工率99.35%。坚持建管并重,完善长效管护运维机制,明确厕所运行管护标准、管护责任和主体,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粪污治理等长效管护机制和县、乡、村三级运维管护体系。加快构建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长效管护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逐步实现从建起来向管起来、建得好向管得好用得好转变。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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