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答复
九三学社中卫市总支部委员会:
提出的关于加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和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区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业户经营备案摸底调查,全市共备案1244家,其中沙坡头区601家、中宁县387家、海原县436家。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维修企业登记注册抄告机制,新注册企业按汽车维修开业标准备案,确保环保设施及危险废物处置措施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源头和末端管控。强化日常监管,将维修企业纳入“双随机”检查,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加大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废气污染防治及台账等监管检查力度,杜绝违规处置等行为发生。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持续向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宣传培训,今年以来发放《机动车维修经营环境保护告知书》《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等400余份。今年以来,组织对汽修企业(含4S店、维修厂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危险废物(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漆渣、废活性炭等)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环节的合规性,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规范处置,严厉打击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非法交由无资质单位或个人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重点对2024年年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及废气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佳、整改进展缓慢地企业进行了“全面体检”,共发现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共17项问题,主要包括台账记录不规范、贮存设施不达标、标识标牌不符合要求等,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整改完成率100%。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健全完善监管机制。近年来,中卫市持续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整治,印发了《中卫市汽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及废气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对露天喷涂、废气治理设施不全、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交通运输部门: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法规规范维修企业备案经营,对不符合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的维修业户抄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消相关经营范围。组织开展维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机动车维修行业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将整治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在日常检查中,对废气治理设施是否运行、废油、废液、废水是否规范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违法行为抄送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废气无组织排放、未配备废气治理设施、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和违规处置废水、废油、废液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涂料产品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进行检查。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对检查维修企业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抄送生态环境部门,对发现的未取得维修经营备案维修企业抄送交通运输部门。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2024年底,中共中卫市委员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及废气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及废气收集监管,防范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汽车尾气、油漆废气等危险废物与废气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过程环境风险,提升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管理水平,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体责任,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对日常检查发现的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抄告生态环境部门。一是强化危险废物源头防治引导。向机动车维修商户发放危险废物标识牌、讲解危险废物防治及法规知识,要求建立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贮存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共计发放、张贴标识牌150个。二是完善危险废物回收处置机制。严格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回收监管,目前全市具备回收废矿物油或废铅蓄电池资质的企业共有6家,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将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交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收集、处置。今年以来,累计收集处置废矿物油460吨,废铅蓄电池313吨,其他废物70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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