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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640501012/2025-02687
文  号:
卫环党组发〔2025〕1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标  题:
关于调整中卫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中卫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卫环党组发〔2025〕16号

各分局、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对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崔  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李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改革、财务、人事、档案、信息、消防、国家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宣传教育,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项目谋划实施和资金争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数据平台及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中宁县分局,局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宁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孙万学(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社会综合治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普法,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合同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大气、水、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碳排放权改革和交易。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项目谋划实施和资金争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数据平台及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沙坡头区分局、中卫工业园区分局,法制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核辐射监管科。

吴建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办理、综合性调研,生态环境政策、综合规划,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示范创建,环境保护税征收,美丽中国(美丽宁夏)建设成效考核、各类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警,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置,统筹项目谋划及招商引资和争取项目资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改革和交易,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项目谋划实施和资金争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数据平台及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海原县分局、海兴开发区分局,综合督察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海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沈军(三级调研员):协助吴建斌同志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运转,局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崔涛同志和李玉明同志互为AB岗,孙万学同志和吴建斌同志互为AB岗。



中共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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