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5年,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的工作要求,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抓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依法监管水平,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全年执法检查企业55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00人(次),共立案查处42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8份,罚款421.4万元,办理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案件4起(其中移送拘留2起、查封2起),办理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6起,免罚98万元。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245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上访事件。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
1.严格落实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制定《2025年中卫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日常执法监督、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制度机制落实等重点任务,系统开展“两打”、排污许可“一证式”、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及重型车污染防治设施、畜禽养殖、异地交叉执法等5个专项执法检查,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2.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稳步开展。2025年共筛查线索388条,自行筛查和上级推送共23条线索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2条线索经审核符合不予启动条件并报区厅备案;11起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起已办结,其余案件进入调查评估和索赔磋商阶段,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地见效。
(二)执法普法宣传深度融合
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将普法宣传渗透执法全过程。一是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在“中卫生态环境”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2起案件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纳发布、2起获评优秀案卷,形成有效震慑。二是深化宣传形式融合,围绕“低碳生产・绿色生活”主题开展巡展23场次,依托中卫市科技馆开展水资源保护、垃圾分类等科普宣传,累计开放21天、接待访客10090人,助力青少年树立生态保护自觉。三是加强企业精准帮扶,全年开展4次企业环保培训,覆盖220 余家次,推动监管从“末端处罚”向“靠前服务”转变。
(三)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提升
以常态化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制定年度练兵方案,将大练兵与日常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与队伍素质双提升。全年组织执法业务培训9期、队列训练1次,选派17名骨干参与生态环境部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稽查,队伍专业基础和实战能力得到持续夯实。圆满完成市级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任务,在自治区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中荣获市级突出集体一等奖,3名同志获评突出个人。全年共有4人获得部级荣誉,8人(次)获自治区级荣誉,队伍整体执法能力迈上新台阶。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中卫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合法性审查内容及工作流程,理顺送审、登记、审查、法制审核等办理环节,持续推行“办案单位自查、法制人员审查、法律顾问出具律师意见”的三级审查制度。2025年召开8次案件集体讨论会,讨论案件20件,召开听证会8次,进一步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的制度机制,确保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适用准确、执法程序规范。
三、亮点特色
(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落地见效。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依托宁夏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统一管理与匹配,实现执法办案上下“一盘棋”、全过程管控可溯;以“双随机、一公开”覆盖执法检查事项,推行“综合查一次”和“扫码入企”机制,检查频次同比下降44%;扩大问题线索来源,通过投诉举报、调查问卷、企业回访等渠道强化监督,在“中卫生态环境”公众号公布监督途径,自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问题27个、整改上级反馈问题15个、回访企业6家、收集调查问卷51份,确保涉企执法公正规范。
(二)重点领域执法实现突破。聚焦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等重点领域,强化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联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顺畅衔接,提升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和效能。全年办理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起,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办上取得实质性突破,有效遏制重点领域环境违法行为。
四、存在问题
一是案件线索识别质效不高、领域覆盖不全。现有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系统老旧,智能化分析预警能力不足,执法人员依赖单一途径发现非现场监管案件线索,未能充分运用多维监管平台进行线索交叉识别;面对新污染物、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专业化领域,执法队伍知识储备、技术手段和经验积累不足,缺乏有效检查及定性处置能力,新领域案件查办为空白。二是法律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仍未有效缓解,执法队伍法律专业人员占比低,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环境监管要求,制约法治建设水平提升。
五、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深化精准监管,提升执法靶向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为导向的差异化监管机制,结合企业环保信用等级、污染排放强度等因素,科学划分监管类别、合理设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聚焦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精准调配执法力量,提升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精准画像、靶向施治”。
(二)严守规范底线,筑牢执法法治根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裁量流程,确保执法尺度统一、裁量公正适当。加强案卷评查和执法稽查力度,重点核查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围绕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新装备应用等重点内容,开展分类培训,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合法合规、经得起检验。
(三)融合执法服务,构建良性政企关系。坚持执法与普法融合、监管与服务并重,深入开展“送法入企”“前置帮扶”活动,针对企业环保管理薄弱环节,提供法律解读、技术指导等服务,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守法能力。落实执法包容审慎,案件裁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倾听企业诉求,及时回应解决企业环保关切,推动形成“企业自主治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良性互动格局。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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