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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6-0266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标  题: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米博体育平台app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4〕23号)要求,现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四十九:2024年以来,中卫市空气质量出现明显下降趋势,1-3月优良天数比例仅61.5%,同比下降7.4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全区最大,扣除沙尘影响,PM10、PM2.5浓度分别为95μg/m³、53μg/m³,同比分别上升5.6%、29.3%,上升幅度居全区首位,优良天数比例、PM10、PM2.5三项指标均未完成自治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阶段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力争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24年优良天数比例、PM10和PM2.5浓度、臭氧污染控制年度目标任务。

二、整改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协调联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充分发挥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专班“前哨”作用,及时对未来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综合分析、预警预报。开展常态化巡查、对高值点位周边排放源进行排查,指导网格单位及时应对防控。针对大风沙尘天气和静稳高湿不利气象条件,及时向各县(区)、部门发布污染防治调度指令,做到早预警、早防控,打好提前量、做好预处理。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应对减排措施,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强化督查检查,推动各行业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治理、建筑工地、交通道路、收储空地和集土场地扬尘管控、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油品质量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三、整改落实情况

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分析研判,加强调度指导,组织工信、公安、住建等部门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柴油货车尾气和后处理装置抽测、建筑工地扬尘、清洁煤配送中心、餐饮油烟、汽修行业、加油站、秸秆禁烧等污染物排放监管。指导64家涉气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92家企业开展重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核算工作,督促铁合金企业开展无组织烟尘收集改造,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部门,通过审核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位列全区第二,较1-3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大幅度改善,PM10和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未发生重污染天。

四、验收情况

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问题进行了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3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县/区)

受理电话:0955-7630016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6号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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