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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2/2025-0009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由市数据局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3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1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本条建议暂不具备办理条件。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全区五市均设立审批服务管理局,但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和各地实际,形成了两种差异化审批服务模式:一是“一枚印章管审批”模式。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通过划转审批事项、整合编制资源的方式实现审批权集中。二是“三集中三到位”模式。吴忠市、中卫市采取授权委托、事项进驻大厅等方式,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中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该模式通过物理整合与流程再造相结合,实现审批服务效能提升。

中卫市选择该模式的现实考量主要基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客观约束。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若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模式,需同步划转相应编制资源。经测算,需划转行政编制近40名。但受制于中卫市机构编制总量限制及各部门编制资源整体偏紧的现实情况,难以实现人员编制的同步划转。经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及党委编办多次专题论证,最终决定暂保留现有审批模式。

在现有审批服务模式下,为了提高我市审批服务质效,我局通过建立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深化“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模式、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审批与监管协同联动机制等制度化建设,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环节、减少报批材料、减少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通过系统性改革,中卫市政务服务质效显著提升,2022年荣获自治区“放管服”改以奖代补三等奖,2024年获优化政务服务二等奖,并获得奖补资金15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能力,加快智能化转型,实现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与效能跃升,全方位增强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性、体验感和满意度。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围绕个人和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服务融合,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及延时服务、“周末不打烊”等便民服务举措,增强帮代办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常态化推进国家及自治区2024年部署的28项“一件事”重点事项,已全部实现线上线下落地运行;2025年新部署的17个“一件事”,已上线试运行。同时,聚焦“产业、企业、民生”多维度需求,创新拓展“一件事”服务场景,将涉及多部门联办的事项进行整合,推出住房贷款“商转公”、食品小摊点备案(延续)、枸杞地理标志使用办理等8个本地特色“一件事”。“一件事”累计办件超37万。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做好电子政务云平台资源申请、审核、监管等工作,为各行业信息化系统提供云资源、数据库、中间件等部署环境,要求全市非涉密信息化系统全部上云部署,实现资源整合与高效管理,为后期系统无缝交互、消除信息孤岛提供坚实保障。二是组织全市各部门将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旧平台)数据向政务数据平台(新平台)迁移,并组织申请新平台账号,建立中卫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纵向与国家、自治区数据平台有效对接,横向联通市直各部门及两县一区,各行业可根据智慧应用场景需求,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申请使用数据。三是按照《中卫市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需经市数据局审核、发展改革委审批后方可实施。力争为政务信息化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确保各行业信息化建设标准统一、接口兼容、系统推进。四是组织举办了多期数字经济类培训班,派员为全市其他各类培训班授课,通过理论培训+现场教学+场景模拟的方式,深度讲解人工智能赋能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的场景应用和实现路径,以及政务工作人员如何运用DeepSeek等人工智能工具协助日常办公等内容,有效提升了全市政务工作人员数字化素养。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每天对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二楼不间断的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个别窗口吃零食、玩手机、空岗、迟到早退等问题,值班人员及时反馈各窗口进行了整改。通过值班巡查,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整体在遵守工作纪律、规范服务等方面大有提升。二是修订完善《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从事项和人员进驻、窗口设置与布局、授权范围和对象、工作职责、办理方式、日常管理、着装管理、监督、培训与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三是强化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起草了《加强政务大厅管理保障政务大厅高效运行分工方案》,明确了政务大厅管理负责人、政务大厅管理人员、政务大厅监督负责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巡查值班人员、咨询帮办代办人员、安保人员、各专区窗口负责人职责,确保政务大厅安全、高效运行。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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