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卫市通过调解、终止方式成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0件,并制发全区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以多元解纷的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其中,某健康服务中心对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案中,市司法局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仔细梳理,在优化营商环境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启动行政复议调解程序,通过电话交流、面对面谈话等方式,以法释理,以理说法,最终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市场监管部门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将20万元的罚款降低为3万元,该案件调解结案既使某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又把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执行的尺度。
中卫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一是深化行政复议调解职能。打破“就事论事”“机械办案”思维,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深层次利益诉求,加大“一揽子”调解力度。对行政争议的产生与其他行政或民事行为密切相关的,组织当事人合并调解,彻底解决行政争议“背后”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二是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坚持前置调解,实行“凡进必调”“能调尽调”“未立先调”。强化联动调解,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发挥调解“最优解”。去年,全市办结复议案件359件,经调解终止复议案件占办结案件数的19.5%,作出行政复议调解书6件,90%以上的行政复议案件未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即案结事了。协调化解中心共协调化解成功104件,成功率为62.28%。三是加大行政复议调解书履行力度。盯紧行政复议调解“最后一公里”,建立行政复议调解书履行情况跟踪回访制度,加强对履行情况的监督,对行政复议调解书明确的履行内容,引导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2025年,中卫市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法能动复议,持续拓宽行政复议调解范围,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健全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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