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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640501008/2025-0006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标  题:
中卫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

中卫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9号)、《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卫政规发〔2021〕4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8。其中,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11件,中宁县人民政府报送备案7件,海原县人民政府报送备案4件,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16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司法局对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能够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内容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部分文件仍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有违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规定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报送备案不及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报送备案机关备案。经审查,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5件未按照规定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备案。

(二)未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规定,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1件未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要求使用行政规范性文件专用编号,1件公布日期与施行日期间隔不满30日,1表述不严谨、形式不规范。

(三)超越法定权限发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经审查,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5件存在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1件存在有违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规定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准确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准确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的前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关于“制定文件应当先由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确定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等要件并以行政机关名义印发的文件,均应认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依法及时报送备案,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

(二)依法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规范本单位、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标准和流程,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不逾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底线”、“红线”。严禁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对标对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严把“法律关”,对存在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启动纠错程序,该纠正的依法纠正,该撤销的依法撤销,坚决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走样、不偏离。

(四)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核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发现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制定机关合法性审核工作不到位,没有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关”“政策关”,导致“问题文件”出台。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加强审核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业务指导、定期培训、工作交流等多种途径,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核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附件: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情况统计表



中卫市司法局          

2025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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