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市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民营企业因担保贷款成为失信被执行的法人及股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解除失信人名单,助力企业走出难关,走出困境的建议已收悉,具体情况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与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就民营企业因担保贷款引发的失信问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司法执行进展情况,协同司法部门判断民营企业的失信情形及后续处理措施。二是参与构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于已解除失信名单的民营企业,同步调整对企业的监管措施和信用评价,助力企业在市场经营各环节顺利恢复正常运营,减少失信影响的延续。三是开展专项帮扶行动。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有发展潜力的失信民营企业,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变更等业务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支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转型升级等自救行动,推动企业走出困境。
(联系人:刘利玲,电话:0955-7034859)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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