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特定对象享受水电气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机制》的通知
市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民政、教育、卫健、发改、民族宗教、市场监管部门,市、县(区)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卫市特定对象享受水电气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水电气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中卫市特定对象享受水电气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机制》
中卫市民政局
中卫市教育局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卫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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