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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0/2026-00053
文  号:
卫人社许字〔2026〕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2月12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明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办学事项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明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变更办学事项的批复

卫人社许字〔2026〕2号

中卫市明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取消工种技能等级承诺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地址承诺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经对申请承诺材料进行审核;

一、同意你校取消工种: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五(初),四(中)级;快递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五(初);

二、同意你校变更地址: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西侧香溪五里6号楼401变更为中卫市沙坡头区恒祥壹號院17#楼108营业房;

你校要按照承诺如实做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按照批准的职业(工种)资格等级开展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社会效益和培训质量并重的原则,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促进就业做出贡献。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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