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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6-0010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9月2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严桂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农村土地撂荒地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5条,由我单位牵头会同各县区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加强统计分类与政策宣传,全面摸排耕地、分类推进复耕复种。一是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充分运用微信、短视频客户端、抖音、广播、电视等多元媒介,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面向土地流转经营企业、广大农户开展常态化科普引导,引导经营主体和群众珍惜耕地、盘活用好土地资源。二是全市统筹推进撂荒耕地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逐地块核实撂荒现状,结合地块区位、土壤、灌溉条件建立台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复耕复种。沙坡头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批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全力推动闲置耕地恢复耕种,完成撂荒图斑治理1831个,2026年全部实现复种。中宁县坚持分类处置,对7242.3亩撂荒地严格按照“分类施策、精准整治”的原则进行整改,其中:1287.52亩已全部完成复耕复种,均落实种植主体,实现正常耕种管护;1668亩不纳入撂荒地认定范围,该类地块属雨养农业地块,为正常季节性闲置,已落实针对性扶持措施;4286.78亩已移交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依规调整用地用途。海原县多措并举推进土地撂荒综合治理,完成撂荒图斑治理1856个,2026年全部实现复种,同步落实常态化摸排和整治“回头看”,严防整治后返荒。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强化政策激励和资金保障,落实惠农补贴,降低种植生产风险。一是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相关补贴等各项涉农惠农政策,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全市共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974.75万元,同步足额兑付小麦、玉豆套种、纯种大豆专项种植补贴。二是持续优化农业保险支撑,扩大粮食、特色作物保险覆盖面,提升灾害风险兜底能力。中宁县构建“监测预警+防控处置+保险兜底”闭环防控体系;沙坡头区、海原县积极对接保险机构,对冲暴雨、干旱、病虫害带来的生产损失。三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常态化开展化肥、农药、种子价格巡查,稳定农资市场秩序,切实降低农户种植成本,调动群众种粮积极性。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搭建三级流转平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夯实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全市确权登记颁证面积385.74万亩,搭建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推广标准化流转合同,用好全国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推进土地流转数字化备案监管,全市土地流转面积77.07万亩。沙坡头区落实规范流转合同制度,平台录入有效流转面积19.26万亩;中宁县出台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健全县乡村三级动态台账,实现纸质台账、线上数据、实地情况“三统一”;海原县搭建村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畅通土地流转信息渠道。二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沙坡头区东园镇新滩村创新“1+3+N”模式发展特色蔬菜种植,迎水桥镇黑林村推行复种套种、错峰种植提升耕地效益。中宁县依托土地流转,构建枸杞、瓜菜、粮食为主的特色产业体系,新堡镇南湾村、恩和镇上庄村通过规模化流转,村集体经济年均增收超百万元,农户实现多重收益。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探索建立约束机制,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稳妥探索承包权退出路径。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乡、村三级属地责任,将撂荒地整治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对耕地抛荒问题,督促村集体落实整改责任,责令经营主体限期复耕。强化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海原县压实乡镇、村两级属地责任,建立撂荒地动态管理台账,定期开展整治“回头看”,从源头遏制抛荒复发现象。二是积极研究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相关政策路径,针对长期外出务工、进城落户、不再依靠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户,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引导,鼓励符合条件农户自愿有序退出土地承包权,把土地配置给有耕种意愿、有生产能力的经营主体,提高耕地资源利用效率。

第5条建议办理情况:建立流转土地使用监督机制,强化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全流程监管。一是全市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审查审批、“先付租金、后用地”监管模式,强化流转后土地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规范流转费按时足额缴纳,依法查处土地撂荒、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等违规行为。沙坡头区转发土地流转典型案例通报,强化流转风险防范;中宁县通过台账动态监管,督促流转地块规范利用;海原县强化流转后地块管护监督,杜绝“只流转不耕种”问题。二是引导流转经营主体充分挖掘土地生产潜力,鼓励对地块边角闲置区域种植短周期、高效益农作物,既盘活存量土地、提升粮食与农产品产出,又改善村庄田园人居环境。健全农村土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及时化解土地流转矛盾,维护农户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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