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中卫市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管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健全完善后期管护机制。当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灌区、南部山区旱作农田和提升改造项目实际,“四水四定”有关规定修订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相关办法。我市主动对接跟进,已初步编制完成《中卫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正式文件印发后,对制度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按程序印发实施。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压紧压实管护责任。严格落实“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责任体系,压实县、乡、村三级管护职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乡镇、村集体厘清工程设施产权归属,明确管护实施主体,因地制宜推行交由国有企业专业化管护、村集体成立管水协会自主管护、土地流转大户委托管护等多种管护模式。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后,及时组织办理资产移交,督促乡镇指导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管护责任书及管护协议,明确管护人员、岗位职责。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多渠道落实管护经费。持续构建多元经费保障格局,压实县级财政管护经费主体保障责任,统筹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及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用好各类管护奖补资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农业农村厅拨付运行管护资金、县区自筹运行管护资金、管护单位收取水费等。管护资金由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拨付乡镇使用。近三年,全市积极争取农业农村厅运行管护资金950万元(2024年278万元、2025年303万元、2026年369万元),各县(区)自筹运行管护资金792万元(2025年192万元、2026年600万元)。下一步,将持续拓宽管护资金筹措渠道,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设施长期稳定运维。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探索创新建设管护模式。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阶段坚持整域连片建设,为规模化管护筑牢基础条件。部分乡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引导土地规范、有序、适度流转,依托农民合作社、流转企业公司开展规模化连片种植,有效盘活耕地资源、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下一步,将持续推广土地规模化流转经营模式,持续培育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经营主体参与农田管护的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推动规模化种植与专业化管护一体推进、同步落实。
感谢贵委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管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压实管护责任、规范资金管理、培育经营主体,统筹推进规模化种植与专业化管护,全面提升农田管护质效。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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