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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640501007/2025-00217
文  号:
卫民发〔2025〕2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卫民发〔2025〕28号

陈妙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社区)食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条加强资金扶持办理情况:自治区民政厅给予每个新建农村老饭桌25万元、每个改建农村老饭桌15万元补助资金、每年为每个农村老饭桌补助运营资金1万元,沙坡头区财政每年为每个农村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互助院)补助运营资金3万元,海原县级财政每年为每个老饭桌补助运营资金2.2万元。市级财政对全市20个运营较好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给予综合性奖励补助。

第二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办理情况:市、县(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老饭桌管理办法》不定时对老年助餐点食品留样、违规改动燃气管线、电线私搭乱接等问题开展运营督查考核,确保规范运营。各助餐点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制,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坚决守好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第三条加强助餐设施建设办理情况:2025年新建农村老饭桌16个,农村互助养老院2个,农村“邻里互助”助餐点7个,全市开设老年助餐点159个,其中农村老年人助餐点114个,为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第四条强化服务措施办理情况:探索“邻里互助”老年助餐模式,目前,全市打造农村“邻里互助”老年助餐点7个(海原4个、沙坡头区1个、中宁2个),为辖区经济困难特殊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村委会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配送餐服务,截至目前,海原县杨明村、盐池村等部分老饭桌已实现送餐服务。实施养老和护理“两项补贴”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助餐等各类居家上门服务,目前已服务3122人次,补贴资金26.48万元。

您所提的建议针对性很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不断完善推进农村社区食堂服务。



中卫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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