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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640501020/2025-00128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标  题: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中卫市总支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长城保护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已办结3条。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加强对长城文物本体的保护。2024年,依托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沙坡头胜金关段文化旅游复合廊道项目建设,完成长城(黄河北岸段)全线范围内保护围栏搭建、并树立更换长城文物保护标志碑20个,增加保护界桩200个,树立文物安全责任告示牌200个,文保单位说明牌、长城“两线”禁止行为告示牌160㎡。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举措,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完成下河沿段长城围栏围挡项目,对长城(黄河南岸段)做好保护围栏搭建工作,减少人为因素破坏。二是开展长城专项调查。在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针对长城文物资源,根据标准规范对长城墙体、敌台、烽火台等文物类型进行拆分,共计拆分长城点段98处,并组织普查队伍开展专项调查,重点开展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等工作,掌握文物当前保存状况,摸清长城资源家底。三是严格项目工程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我市长城文物本体及长城周边环境进行管理,加强对涉及长城区域项目前期的文物手续审查,截至目前已核查各类工程项目66个,其中涉及长城区域的文物核查7个,涉及长城点段为明长城下滩木头沟段、下滩高崖段、夹道段、柔兴段、新星段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要求避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确保不可移动文物安全。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根据制定的不可移动文物巡查计划安排,结合长城保护管理的特殊性,日常由长城保护专管员对长城点段区域开展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并进行情况报告。每年组织召开2次长城保护专管员会工作会议,检查日常巡查记录,通报巡查报告情况,压实工作职责。季度安全检查和汛期安全检查由市文物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加大长城文物安全巡查力度,严格把控长城“两线”范围违规行为,筑牢文物安全底线。2025年3月—6月,联合沙坡头区文物部门,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排查,经排查,长城两线范围内未发现存在违规建筑。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结合文物公益诉讼力量,通过公益诉讼在依法保护文物方面及时补位,先后联合市检察院开展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对长城“两线”范围内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已整改长城专项问题7个。在日常管理中,发挥长城保护专管员作用,发现长城“两线”范围内出现群众房屋翻修、扩建等违规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并告知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针对群众反映确需房屋翻修、扩建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自治区文物局审核。目前,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已在《宁夏长城保护规划》明确列入,并附有相应的管理规定。


联系人及电话:马勇   0955-7654861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5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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