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1日,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沙坡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宁夏鑫雪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个别灭火器失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构成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沙坡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宁夏鑫雪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已于2026年3月20日整改完毕。
案例二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1日,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沙坡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中卫市鑫宏米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大米加工间未在配电箱处设灭火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处理结果:给予中卫市鑫宏米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已于2026年3月15日整改完毕。
案例三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1日,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中卫市鑫宏米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大米加工间配电箱无接地保护,进出口未进行封堵(防火材料)。违反《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17);《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GB17440-2025)
处理结果:给予中卫市鑫宏米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已于2026年3月20日整改完毕。
案例四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2日,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沙坡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中卫市隆裕米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禁止烟火、当心爆炸等安全警示标志违反《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 2894-2025)。
处理结果:给予中卫市隆裕米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已于2026年3月20日整改完毕。
案例五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3日,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中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中宁县东华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卸粮坑提升机地坑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缺失。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 号)第11条。
处理结果:给予中宁县东华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已于2026年3月25日整改完毕。
案例六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3日,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海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宁夏锦彩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小米碾米机、筛分机等设备多处皮带轮、链条未设置防护罩,违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2018)。
处理结果:给予宁夏锦彩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已于2026年3月30日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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