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真办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局属科(室)、中心: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承办的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通知如下。
一、办理任务
2023年我局负责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协办件),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7件(主办3件、协办4件)。
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关心、群众关注的科技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按照“‘一把手’领办、分管领导负责、责任科室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办前协商、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办理工作,力求做到办结率100%、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为科技支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工作步骤
1、细化分解任务(4月10日前):各承办科室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当作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建议提案的性质、内容,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建议提案,细化分解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工作有效”。
2、及时沟通联系(4月20日前):各承办科室要深入走访调研,及时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准确领会代表、委员意图。要与协办单位加强沟通衔接,听取协办单位意见,充分了解掌握办理的可行性,确定办理工作的可操作性,明确办理的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3、狠抓工作落实(10月10日前):认真研究建议提案,对我局主办提案,协调配合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办理。要把委员提出的一些好的构想落实到我局工作计划中,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取得实效。对一些国家政策限制,客观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办理的建议提案,要及时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对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要积极主动地与主办单位协商处理,并提出办理意见。
4、正式进行答复(10月20日前):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建议提案答复格式,形成答复函(见附件3);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当面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4);按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修改完善复函,经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备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实效。为确保高质量完成2023年我局办理的每一项建议提案,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同时,把建议提案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任务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办理工作全面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根据办理建议提案的内容,进行合理分类,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抓具体”,按照责任事项、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等要求,压实分工责任,确保按照要求时限优质高效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严抓落实,定期汇报进展。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内容,确保每一个建议提案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按照“五定”方案中的时限要求,各科室分别于6月16日、10月16日之前向局办公室报送每一条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由办公室汇总按时上报。
(四)规范答复内容,提高办理质量。承办科室要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他们提出的问题,加强工作研究,提高办理措施针对性,高效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细化答复格式的审核把关,确保格式规范、准确。要实事求是,对确实无法答复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说明原因,并予以重新办理和答复,真正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以确保办理质量。
附件:1.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分工表
2.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具体内容
4.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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