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办理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的工作方案
卫科发〔2021〕8号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1〕20号)精神,现就我局承办的政协提案提出以下办理工作方案。
一、办理任务
2021年我局主办的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3件、协办1件。
1、主办第24号:关于大面积推广金银花种植的建议。
2、主办第90号:关于在企业内设置劳模对点创新工作室的建议。
3、主办第140号: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的建议。
4、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第8号:关于发展我市工业旅游项目的建议。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市政协委员满意、群众得到实惠、促进社会和谐为落脚点和出发点,以解决市政协委员关心、群众关注的科技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按照“五定”要求,力求做到上会率100%、沟通率100%、办结率90%以上、满意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为科技支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4月1日-4月7日):逐件核对提案,确定办理“五定”方案。
2、分解任务(4月12日-4月16日):召开办理工作会议,按照提案的性质及涉及的业务,分解办理任务,明确责任内容、责任科室、责任人。
3、沟通联系(4月19日-4月23日):认真阅读、分析提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与提案委员见面,了解掌握政协委员的真实意图。听取协办单位意见,充分了解掌握办理的可行性,确定办理工作的可操作性,明确办理的工作措施。
4、办理落实(4月26日-9月20日):对提案认真研究,牵头提案要制定具体办理方案。要把委员提出的一些好的构想充实到我局工作计划中,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取得实效。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向委员解释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政府办、政协办、政协提案委的沟通。
5、形成初步答复意见(9月21日-9月24日):根据政协委员提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按照提案答复格式,形成初步答复函。
6、修改并正式答复(9月27日-9月30日):按照政协委员的意见,反复修改答复函,经分管领导审阅、主要领导签字后,答复各政协委员,并将办理结果分别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7、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10月11日-10月15日)。对办理结果属正在办理、提出了措施、落实了资金或纳入计划的建议提案,继续跟踪落实。10月19日前将最新办理结果分别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8、检查验收(10月22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书面上报办理工作总结,并做好市政府、市政协的联合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为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我局办理的每一项提案,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提案办理工作。同时,把建议提案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任务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办理工作全面完成。
(二)细化任务,明确办理责任。结合我局业务科室工作特点,对办理的提案,进行合理分类,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落实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具体抓。按照定责任事项、定责任科室、定责任人、定责任时限、定奖惩办法的“五定”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办理工作责任,确保建议提案百分之百地经过调查研究后办理。
(三)抓好落实,实行定期报告。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切实解决办理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创造性地落实、办理好每一件提案。按照“五定”方案中的时限要求,6月18日之前由各科室向局办公室报送每条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由办公室汇总按时向市政府、市政协报告。
(四)规范答复内容,提高办理质量。局办公室要对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答复情况进行“五查”:一查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查对委员提出的问题是否做到有问必答;三查办理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四查答复语气是否诚恳、谦虚;五查格式是否规范、准确。要认真研究,反复斟酌,熟悉建议提案中所涉及的政策规定。要实事求是,对确实无法答复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与委员进行沟通,说明原因,并予以重新办理和答复,真正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以确保办理质量。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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