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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4/2025-0016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标  题:
市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市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就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孙自文(市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

闫自立(市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局党组副书记):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机关扶贫、政治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县(区)和直属事业单位综合考核;负责重点工作督办、检查;负责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民生实事办理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及重要工作的协调;承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材料起草审核、数据统计和信访工作;分管办公室。

李红文(市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抓好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工作。

赵冬梅(市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专门教育、民族教育(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国防教育、国家安全观教育、家庭教育;负责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卫生健康(有害生物防治、疾病防控)、习惯养成和对外交流;负责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和教辅材料管理及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文明校园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共青团、关心下一代、拥军优抚(征兵工作)、反恐怖主义、艺术、禁毒、科普等工作;负责“双减”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审核、监管(含安全)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材料起草审核、数据统计和信访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景兆栋(市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及人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及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负责对外协作(含外事)、妇委会、语言文字、创业就业工作;负责教师交流、培训、支教、考核、表彰、奖励、评比、减负、档案、职称评定、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学研究、课程改革、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负责分管工作的材料起草审核、数据统计和信访工作;分管师资建设科、教学研究室。

冯博文(市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教育系统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体制改革方案编制、监测评估与推进落实;负责学校优化布局调整、项目建设(含绿化养护、维修改造)、危房改造、固定资产管理、条件装备配备;负责教育经费管理、审计、教育统计、节能降耗、文物普查、学生资助和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营养改善计划;负责校园安全、法治教育、食品安全、校车监管、防震救灾、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校园综合治理)、扫黄打非、铁路护路、扫黑除恶和矛盾纠纷化解;负责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负责招商引资、资金争取等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材料起草审核、数据统计和信访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项目办)、教育督导科、信息化服务中心。

崔海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督学):负责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幼儿园评估认定、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负责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老年教育、社会教育、民办教育、终身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负责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指导宁夏大学中卫校区扩容提质、中卫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材料起草审核、数据统计和信访工作;分管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导室,联系宁夏大学中卫校区。

孙 毅(市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工会主席):负责抓好各类教育考试、机关工会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材料起草审核、数据统计和信访工作;分管教育考试中心。

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工作制,赵冬梅同志与崔海菊同志、景兆栋同志与冯博文同志互为AB岗。



中共中卫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卫市教育局党组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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