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以节能监察强监管、节能审查严准入为核心,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压实用能主体责任,从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双维度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圆满完成年度既定任务。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将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审查作为行政执法核心任务,健全“队伍建设+制度执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推动两项工作闭环管理、高效落地。我局现有执法人员12名,均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其中法制审核人员1名,节能监察中心执法人员2名,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节能监察中心和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实现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项目办理专人专责。全年累计开展各类行政执法行动56次,其中完成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宁夏西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及数据中心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和自治区执行高耗能电价企业名单调整专项节能监察、14家重点用能企业全覆盖节能监察,实现“十四五”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开展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专项执法7次,积极指导企业编制、修改和完善节能报告,规范组织专家节能评审,为宁夏华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多种金属复合板、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紫外线吸收剂智能化升级改造等7个工业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有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快速部署推进。收到自治区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二是聚焦企业提质。组织50余家企业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解读相关政策文件,讲解节能监察工作程序、核查技术规范等,现场对企业在自查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切实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强化内部提能。监察工作小组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能效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制作了执法文书。加强《自查报告》审核,对审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重新编制,为后期开展现场核查提供数据支撑。
(二)严格执法,确保监察质效。一是严格流程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监察程序措施,执行“亮码”执法,现场监察笔录主动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精准数据核查。将原始生产台账、统计报表、生产运行记录、各能耗品种购入票据、财务台账等各种所需资料列出清单提前告知企业。现场查看企业工艺流程、主要用能设备等情况,核算企业上年度主要工序产品产量、能源消耗、单位产品能耗等相关指标,详细填写各项统计表格,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引入专业支撑。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监察,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明确“时间服从质量”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强制性能耗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理有据,确保监察质量达标。
(三)注重服务,强化结果应用。一是深化政策宣传。借鉴自治区“党建+执法+服务”融合工作经验,依托节能监察现场工作契机,精准向企业宣讲解读工信领域重点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政策,同步开展“一对一”现场答疑,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二是精准技术赋能。聚焦企业能源管理痛点难点,累计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80余条。针对中化锂电池等企业存在的用能管理不规范、能源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推动能源管理制度标准化、规范化。
三、下一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较好的完成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审查工作,但也存在部分企业对能源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能源管理相关人员培训频次低、覆盖不全面,导致企业普遍存在能源管理体系不健全、人员业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提升企业能源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协同,压实监管责任。持续深化与各县(区)工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监察力度,提升监管效能。针对企业不合理用能、能源管理薄弱等问题,主动提供节能诊断、能效对标、节能改造等“管家式”服务。持续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用能管理制度,推动能效水平稳步提升。
(二)规范执法监管,严肃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节能监察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监察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制定,确保监察执法全过程合法合规。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置,倒逼企业落实节能主体责任。
(三)注重宣传实效,推动技术创新。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为重要契机,开展节能降碳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工业企业树立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理念,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线上直播+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常态化开展节能降碳培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与能源管理队伍专业能力。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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