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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3/2026-0002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标  题: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米博体育平台app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4〕23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中卫市工信部门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制定不科学,未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限产、停产等错峰措施。

责任单位: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目标:在严格执行自治区错峰生产工作要求基础上,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不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整改措施

(一)对列入错峰生产名单的企业,建立停限产装备及最大日产量、停限产时限、停限产方式等台账,并在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结合不同行业、企业排放实际,科学制定差别化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序列,确保错峰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采取用电监控、巡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减污降碳措施不力、效果不显著的企业坚决限产停产;对不执行错峰方案的及时约谈企业法人,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通过媒体曝光。

三、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综〔2024〕2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聚焦问题关键,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一)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调度台账。按照《关于2023-2024年冬春季部分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33家重点企业在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制定错峰生产计划,落实错峰生产要求,明确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错峰生产150天,时限内未完成错峰生产的天数必须在2024年底前补足。经我局联合各县(区)、工业园区对企业错峰生产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重点企业实行台账式管理,截至2024年4月1日,33家重点企业均已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并将工业行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落实自治区错峰生产方案。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至2025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2024年至2025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向各县(区)及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下达了《关于严格执行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要求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统筹制定错峰生产计划,严格落实错峰停窑时间。

(三)积极开展错峰生产监督检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区)工信部门对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宁夏瀛海天祥建材有限公司、宁夏天元建材有限公司3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监测企业生产设备运行、污染物排放及用电数据,核实企业实际生产状态与台账记录是否一致。5月13日,自治区研究停止实施《2024年至2025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水泥熟料企业暂停错峰生产。

四、验收情况

经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7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理电话:0955-7068680

联系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539室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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