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卫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1.办公室。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全局性工作规划,起草重要文件,审核市公安局公文。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统筹局领导政务活动,保障局党委日常工作运转等。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绩效考核、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2.人事训练科(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 、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警衔管理等工作。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3.新闻宣传科。贯彻执行公安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设、表彰奖励、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
4.警务保障科。掌握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对策建议。负责编制和管理市公安局本级经费的预决算。承担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餐厅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等工作。
5.情报指挥中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110接处警和应急值守等工作。组织制定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公安统计分析工作。下设指挥调度大队、情报研判大队。
6.治安管理支队。贯彻执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侦办由治安部门管辖的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户籍信息变更、注销、补录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等工作。下设治安防控打击和旅游警务大队、基础管控和维稳大队、警卫安保大队。
7.刑事侦查支队。组织、指导全市刑事犯罪侦查工作。掌握、收集、通报、交流全市刑事犯罪信息。组织、指导、协助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负责全市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下设情报研判综合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刑事技术大队。
8.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贯彻执行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政策和技术规范,维护网上公共安全、保护网络空间安全等。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相关工作。下设综合保障大队、技术侦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9.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负责全市道路(含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管辖区域内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下设交通指挥调度大队、交通秩序与应急安保大队、事故处理大队、法制和宣传教育大队、沙坡头区一大队、沙坡头区二大队、沙坡头区三大队、沙坡头区四大队、高速公路一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高速公路三大队、高速公路四大队、高速公路五大队、高速公路六大队。
10.警务督察审计支队(信访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公安机关审计业务工作。
11.特警支队。收集、掌握全市特警工作动态,承担特定的武装巡逻执勤和其他应当由特警承担的任务。参与重大公共案件事件抢险救援、治安秩序维护。负责特警队伍的战备训练和正规化建设工作。下设防暴处突大队、安检排爆技术大队。
12.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任务。
13.监所管理支队。掌握全市公安监所工作信息,拟订公安监所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等。
14.法制支队。拟订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起草公安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等工作。
15.出入境管理支队。贯彻执行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承担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外国人停居留管理、全市出入境证件的制作签发和管理等工作。
16.科技信息化支队。贯彻执行科技强警工作的政策、规划。承担公安科技立项、科技创新、成果管理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市公安局机关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维、管理等工作。
17.机关党委。负责市公安局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等工作。
18.离退休人员服务科。负责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直属机构及主要职责
1.市看守所。负责对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按照规定留所服刑罪犯的羁押、管理、教育工作。
2.市拘留所。负责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及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的强制管理和教育。
3.机场分局。负责沙坡头机场及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民航空防安全管理和维护机场区域正常运输、生产、经营秩序。负责安检现场执勤、维护安检现场治安秩序。负责机场辖区内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
4.车辆管理所。负责全市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机动车辆注册、变更、转让、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牌发放、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校车标牌核发。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以及校车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挂牌等工作。
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3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5—706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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