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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6-0007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9月17日
标  题: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行政执法主 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 渠道的公示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行政执法主 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 渠道的公示

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规范发展改革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发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现将我委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执法人员

序号

证件编号

持证人

证件类型

证件状态

工作单位

1

30565603028

李秉杰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30565603016

万立玲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30565603018

赵桂玮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30565603030

马  瑜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

30565603017

赵晓杉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30565603019

尹  洁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

30565603012

吴  津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

30565603029

刘家祺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

30565603024

罗一峰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

30565603022

王  凯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

30565603026

朱泊渝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

30565603025

秦春辉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30565603020

俞  辉

执法证

有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执法权限

依据国家、自治区及中卫市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职责,依法行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节能监察、碳排放评价、价格监测、能源监管、招投标监管等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定行政执法职权,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监管、执法核查、违法查处等工作。

四、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4.《价格监测规定》;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7.《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8.《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

9.《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0.其他发展改革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五、执法程序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法定流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对我委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在我委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听证;

(三)当事人对我委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米博体育平台app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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