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收支需纳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结合202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市本级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4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财政厅核定的2024年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二、债券资金使用原则
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和市政府部署安排,自治区下达的第一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70万元全部用于反恐维稳智能防控体系项目建设,第二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7694万元主要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296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按照要求,及时细化债券实施项目,纳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8764万元。
(二)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增加8764万元。具体安排:一是反恐维稳智能防控体系项目1070万元;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88.3万元;三是城市道路维修改造项目460万元;四是沙坡头机场供暖改造项目680万元;五是粮食储备设施建设项目315.7万元;六是公共卫生建设项目2000万元;七是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150万元。
(三)调整后,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由63.74亿元调整为64.6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相应由63.74亿元调整为64.61亿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后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296万元。
(二)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增加2296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三)调整后,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由13.48亿元调整为13.71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相应由13.48亿元调整为13.71亿元。
上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收支平衡。
附件:1.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总表
中卫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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