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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9/2026-0008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标  题:
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工作分工

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工作分工

因人事调整,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经研究,现对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杨正权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胡文礼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工作。

康晓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创城、财务资产、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安全保密、后勤保障、工会、统计、财政信息化建设,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预算和资金监管。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农业农村与资源环境科、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对接联系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农业农村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信息中心和海原县财政局。

方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市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部门)预算公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和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海兴开发区、中卫军分区、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消防救援支队、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预算和资金监管。

分管预算与绩效管理科、社会保障科、债务管理科、市项目预算定额管理中心。

对接联系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绩效管理处、社会保障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债务管理处、政府债务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和中宁县财政局。

李百山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政府采购、财税法规政策宣传及执行、预算管理运行的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会计工作以及金融服务、融资担保、财政贴息、金融风险防控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监督评价科(法制科)、金融管理科。

对接联系自治区财政厅税政与条法处、会计处、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评价局、金融处、自治区党委金融委、金融工委、地方金融管理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卫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各金融机构。

高  乐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市国资委、中卫工业园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国动办、市数据局、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预算和资金监管。

分管资产管理科、经济建设科、市预算绩效评价服务中心。

对接联系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经济建设处。

李衍萍  三级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财政(部门)决算公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制度政策落实、收入核算、票据管理、津贴补贴以及局机关妇委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市公安、司法、组织、宣传、统战、妇女儿童、老干部及教育、科技、旅游文化等部门预算和资金监管工作。

分管国库与综合科、公共管理服务科、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对接联系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综合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国库支付中心、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和沙坡头区财政局。

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金融风险防控和债务化解等工作。为强化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分工不分家,实行AB岗工作制:康晓伟同志与高乐同志、方强同志与李百山同志互为AB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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